***宣传视频策划/拍摄制作合同
甲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等价有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“ 宣传视频”达成一致意见,特签订本合同,以资信守。
第一条 委托内容
1、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与制作的宣传视频包括:
(1)
第二条 成片技术规格
(1)宣传片:
(2)画面格式:乙方的实拍部分以2k或以上清晰度拍摄,甲方提供的视频素材清晰度以实际为准,成片以1920*1080尺寸、H264编码的高比特率MP4格式输出电子文件。
(3)音频格式:双声道立体声。
(4)字幕:中文字幕
(5)声音:专业配音(中文)
第三条 合作方式
甲乙双方的合作以“脚本”为核心展开。
合同签订之后,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开展脚本的创作工作;脚本创作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,乙方在脚本框架下开展执行工作(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实地拍摄、后期制作等);
乙方在脚本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45个工作日内交片,双方合作结束。
第四条 项目过程中的联络与确认
甲方授权 ****** 代表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样片、最终成片或其它请求给予确认或回复。确认或回复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,包括但不仅限于纸质版文件、电子邮件、手机短信、即时通讯软件及其它书面形式。
鉴于项目有排期要求,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反馈意见(双方特殊约定除外),因无故拖延反馈时间,工作排期可顺序延迟。
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
(一)本合同总款为 000000.00 元人民币(大写:万元整 )
(二)付款方式
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,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款项,为合同总金额的30%,共计人民币 00000.00元(人民币:万元整);
在甲方对拍摄脚本签字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%,计人民币 00000.00元(人民币:0万元整);
甲方在确认样片无误、取走成片及相关素材之前,支付项目20%的余款,即人民币 00000.00元(人民币:万元整)。
(三)乙方账户信息如下:
账户名称: | 锐艺风云(北京)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| 911101050573629851 |
公司地址: |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6幢一层108室 |
电话: | 18618105067 |
开户银行 |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 |
银行账号 | 321020100100173187 |
大额支付密码 | 3091 0000 3116 |
(四)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发票,甲方需提供如下开票信息:
公司名称: | 与合同签署一致 |
地址: | |
电话: |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| |
开户行: | |
账号: |
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
1、 甲方应依据脚本,积极、及时落实乙方拍摄所需场地和群众演员;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取所需的相关资料、提醒甲方完成各项配合工作。
2、 为了追求更好的艺术效果,乙方可在脚本的框架下,在实地拍摄和后期制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,微调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解说词、画面;
3、 在脚本的框架下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样片进行最多2次免费的修改,直至达到甲方满意的效果,但甲方的修改意见不得前后矛盾。
4、 如因乙方的技术原因造成片子实际效果偏离了预设效果,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,修改次数不受第六条第3款之约定,直至达到要求;
5、 合同签订前,乙方工作人员赴甲方所在地(京外)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;合同签订后,双方各自负担己方人员的差旅费用,并对己方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负责。
第七条 免责条款
由于不可抗力事件,例如战争、地震、天气、罢工、暴乱或司法、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,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,应及时通知另一方,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,延迟项目的完成期限或待不可抗力解除后继续履行合同。
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
1、经甲方许可,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、履行情况。
2、甲方为履行本合同,向乙方提供甲方或甲方客户有关经营、业务、产品、技术等方面的文件、信息、图纸、软件等,乙方应于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,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,并对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前述文件、信息、图纸、软件等承担保密义务,保密期限为3年。
3、本合同所涉及的该片等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保证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,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版权等知识产权不受侵犯,避免非法拷贝、非法解密和非法修改等侵犯甲方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事项发生。本条款独立于本合同,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内不因本合同无效或终止而无效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1、双方应共同遵守工作流程安排,如自乙方提交样片起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收到甲方的反馈意见,乙方视甲方对样片无异议,合同结束。
2、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交付样片和成片,每逾期一日,须按合同总额的0.03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甲方逾期付款,每逾期一日,须按合同总额的0.03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3、本合同签订后,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。如果任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,违约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的10%作为违约金。
4、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。包括但不限于:律师费、差旅费、调查费等。
第十条 其他
1、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条款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2、与本合同有效性、履行、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3、如果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4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。
5、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: 乙方:锐艺风云(北京)品牌策划有限公司
代表人(签字): 代表人(签字):
(盖章) (盖章)
共同签署时间:2020年 月 日
电话:186 181 05067
邮箱:ruiyifengyun@163.com
地址:北京通州区万达广场D1596-1599